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过住在养老院的老人意外摔倒导致骨折的情况。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养老院是否有责任以及如何做出赔偿,网络小编收集了一些答案供大家参考!
落在养老院是老人的责任吗
住养老院有服务合同关系。养老院有义务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养老院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养老院的老人因忽视护理而摔倒,养老院应承担赔偿责任。老人在养老院居住时通常与养老院签订养老协议,双方形成契约关系。养老院工作人员疏于照料导致老人摔倒,即养老院工作人员没有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应对老人摔倒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养老院拒不赔偿的,受伤老人家属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养老院赔偿。如果养老院认为自己没有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养老院需要证明受伤老人与养老院的工作不存在因果关系。没有证据,养老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老人在养老院摔倒骨折了该怎么办
1.老人在养老院摔倒了。如果是养老院失足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
2.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3.《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中详细说明了具体的补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建议咨询他们。
养老院老人跌倒赔偿案例
79岁的老人张,(化名)因为年事已高,需要特殊照顾,被送到北京一家养老院进行一对一的特殊照顾。
在养老院呆了一个多月后,张先生因摔倒右腿骨折,在医院治疗过程中造成感染。老人摔倒骨折不到三个月就去世了。家属同时起诉养老院和医院,要求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万余元。
根据养老院的说法,骨折在老年人中非常常见。当时,张先生在护理人员的帮助下突然倒在了护理人员身上。护理人员叫医生采取急救措施,经检查确认右腿骨折。“骨折的时候,张先生的血压很高,这是他摔倒的直接原因。此外,老年人有骨质疏松,轻微外力作用下会发生骨折,与医院护理人员的护理措施无关。”
家属就跌倒和骨折与老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申请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为张先生死亡与右腿骨折存在因果关系,推荐参与比例为20%。医院的医疗行为也存在过错,过错与张先生的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参与比例为10%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