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老服务是指老年人长期生活在自己的家庭或社区,在家人的照顾下,由社区相关组织承担养老工作或护理服务的养老模式。它得到正式服务、社区志愿者和社会支持网络的支持,向贫困的老年人提供帮助,使他们能够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维持自己的生活。
接下来,我们介绍几种我国常见的社区养老模式。
(一)“嵌入式”养老服务模式
“嵌入式”养老模式以社区为载体,以资源嵌入、功能嵌入、多元化运营模式嵌入的理念,通过竞争机制将市场化的运营养老模式嵌入社区,整合周边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个性化的服务,就近养老。
“嵌入式”养老模式下的养护中心一般设置在社区,具有良好的地理优势。可以采取政府购买底层服务、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等多种运营模式。并通过日托和膳食援助辐射到社区内有需要的老人群体,以满足老人就近养老的需求。
“嵌入式”养老模式致力于打造“居家养老”的新模式。其突出优点是规模小、灵活性高、选址要求低、易布局、对社区日常生活影响小;资金需求少,管理相对简单,对运营要求低,推广复制性强。嵌入式养老服务克服了传统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弊端,是我国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形式。
(二)公共租赁住房社区养老模式
建立公共租赁住房社区护理中心(“养老院”或“老龄化中心”)。养老院和老年公寓的服务对象不同;服务内容多样,更加灵活;养老院体现了家庭优先的经营理念;养老的管理体制比养老院灵活;可以更好的结合家庭养老。
与其他养老机构相比,养老中心更具优势,成为家庭养老的有利补充。公租房社区养老可以充分利用社区内的闲置资源,可以将社区内的闲置场所进行改造,节省大量政府投入,为社区居民提供部分就业岗位,调动社区内的闲置资源。
(三)“三位一体”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三位一体”是指物业企业通过与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为业主提供针对老年人的特殊服务和综合服务,能够促进物业服务升级,保证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
以社区居委会为中心,以业主委员会为基础,以物业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物业的一线服务作用,体现三方合作优势。物业服务企业具有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的地理优势,熟悉社区养老服务对象,方便利用物业的共享空间和设施。此外,稳定的劳动力和全天候管理服务可以确保社区养老服务的即时性和连续性。
物业有成熟的社区服务平台。比如有的物业搭建了“互联网”模式,移动APP和物联网成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支撑。他们可以结合现有的社区支持服务体系,整合相关资源,为社区业主提供老年服务。作为对现有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的补充,它充分体现了社区养老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协同理念。
业主委员会提供养老服务设施的硬件基础;政府以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物业提供人力和服务支持,社区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提供指导和监督,保证了社区养老服务的可行性,有利于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
(四)“亩
互助养老是指居民之间互相帮助、互相安慰,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社区建立联系制度,帮助社区空巢老人配对,采取“一对一”或“一对多”的互助模式。依托社区,组织生活在社区内、具有专业特长、热心公益活动的老年人健康互助社成立。老年人可以在家庭、社区和养老机构等各种场合以各种形式相互帮助。
互助养老具有灵活性、多样性、自愿性、自主性等特点。满足老年人对家庭、朋友和社区邻居的依恋,有效利用家庭和社社区的养老功能。互助养老模式是积极老龄化的重要表现,是老年人参与社会的重要途径。
在我国养老资源严重短缺的情况下,互助养老为创新养老模式和多元化养老模式奠定了基础。
(五)“时间储蓄”契约模式
“时间储蓄”契约制度是在居民中倡导为老年人提供义务服务,然后将自己的服务时间像储蓄一样存储起来,待服务者将来老了之后,在自身需要时便可支取同样的服务来帮助自。“时间储蓄”所包含的潜在价值对我国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乃至社会发展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以“时间储蓄”契约方式提供助老服务,不仅能使年轻人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时获得心灵上的满足,而且今后这些储蓄就成为了养老的“本钱”。这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形成帮助别人就是关怀自己的社会长效激励机制。
(六)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将由自身承担的、为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街道、社区来完成,并建立定期提供服务产品的合约,由该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评估履约情况来支付服务费用。
目前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主要有:一类是政府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由其向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老人提供特定时间和特定服务的服务;第二类是采用养老代币券、服务券的形式,由老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到中心或特定机构自主选择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既是巩固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也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化发展的创新,值得推广和普及。